H. 評核外傭工作的客觀條件

2024-10-30 16:00

僱主可以設定定期評估外傭的工作表現

如何評估外傭工作表現

僱主可以就以下各點,在外傭到港首一年,對其工作作出評估:

合作性及服從性(是否服從命令)
  1. 非常差
  2. 不理想
  3. 合格
  4. 理想
  5. 非常好

勤力(是否盡力工作,還是草草了事)
  1. 非常差
  2. 不理想
  3. 合格
  4. 理想
  5. 非常好

自發性/積極性(會否主動工作)
  1. 非常差
  2. 不理想
  3. 合格
  4. 理想
  5. 非常好

耐性(是否很易發脾氣)
  1. 非常差
  2. 不理想
  3. 合格
  4. 理想
  5. 非常好

細心(做事是否一絲不苟)
  1. 非常差
  2. 不理想
  3. 合格
  4. 理想
  5. 非常好

僱主可以每個月/每兩個月/每季予外傭成績表,工作得好的地方應以嘉許,作欠佳的地方應向外傭指出,並要求他改善。 僱主可參考第六章提供的評核表,看外傭能否達到自己要求的工作重點70-8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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