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2024-10-30 16:00

僱主欲終止僱傭合約,如果不了解相關條例規定,很容易觸犯法律。

本章節目錄

  1. 解僱限制
  2. 非法解僱

 

解僱限制

僱傭條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僱主不可終止僱員合約。

  1. 分娩保障
    有資格享有分娩假期的僱員,如已為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星期,可以在向僱主提出通知申請分娩假期後得到職業保障。 僱員提出通知後,僱主在其分娩假期結束復工前,不得終止僱傭合約。
  2. 有薪病假期間
    僱主不可在僱員享用有薪病假期間終止僱傭合約。
  3. 向當局提供證據或資料
    僱主不可因僱員向當局提供工作引起的意外,執行僱傭條例或與違反工作安全規例有關的證據或資料而解僱僱員。
  4. 參加工會活動
    僱主或與其代表人均不可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活動而終止僱傭合約。

最後一點,僱主需要留意的是僱主不可以非法解僱外傭 (Wrongful Dismissal)。 非法解僱是指僱主違反合約,把外傭解僱了。

 

非法解僱

非法解僱可以在下述的情形下發生

  1. 如僱傭合約有規定合約的有效期限,但僱主在未到期前,單方面終止了合約;
  2. 如僱傭合約訂明只在某些情況下才可以終止合約,但僱主以不正當的方法終止合約;
  3. 僱主沒有給予外傭通知而終止合約;
  4. 僱主沒有給予外僱足夠的通知而終止合約;
  5. 僱主依照《僱傭條例》第九條即時解僱外傭,但沒有事實根據。

外傭被非法解僱,可以要求調解及賠償,但不能要求恢復他原來的職位。 僱主為免節外生枝,應查詢有關法律意見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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