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即時解僱外傭

2024-10-30 16:00

如外傭犯嚴重過失, 僱主可在下列的情況下,不給予通知及代通知金補償而單方面作出非協議式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Summary Dismissal by Employer) :

  1. 若外傭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 、不忠實
  4. 慣常疏忽職責

本章節目錄

  1. 終止僱傭合約的支付
  2. 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3. 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終止僱傭合約的支付

但請注意 ,即時非協議式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外傭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而且僱主仍然需要支付:

  1.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2. 用以代替未曾放取年假的工資
  3.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如適用)
  4. 最短路線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5. 其他根據僱傭合約須支付給外傭的款項,例如提供旅費 、膳食及交通津貼等
  6. 扣除任何法律允許的罰款和貸款

僱主必須列出上述所有項目,並請求外傭在收據上簽字確認,為免生疑問,我們建議僱主在職業介紹所的工作人員見證下結清這筆款項。

 

終止僱傭合約的限制

另外,終止僱傭合約亦有一定的限制 (Restrictions on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

  1. 生育保障 - 僱主不可解僱已證實懷孕及已發出懷孕通知的僱員。
  2. 有薪病假期間 - 僱主不可在僱員的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僱員。
  3. 向當局提供證據或資料 - 僱主不可由於僱員曾在有關執行《僱傭條例》 、因工遭遇意外或違反工作安全法例而進行的法律程式中提供證據或向進行查訊的公職人員提供資料而解僱僱員。
  4. 參加工會活動 - 僱主不可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或職工會的活動而解僱僱員。
  5. 工傷期間 - 僱主在未與 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 ,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 ,不可解僱僱員。

 

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另一方面, 僱員在下列情況,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單方面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Summary Dismissal by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
  2. 受僱主苛待
  3. 已受僱不少於五年,並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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